中药材购销测算工具

默认按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适用9%税率测算。金额输入均为人民币含税金额;支持3%专票、9%专票和农产品收购/销售发票。

测算参数

小型微利企业默认按实际税负5%;非小微企业按25%。
买卖合同默认税率为万分之三;分别按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测算。
会计利润(税前)
税费合计
税后净利润
综合税率(含税销售额)

税费明细

项目 计算说明 金额 占含税销售额
税费合计
计算口径
1. 销售不含税收入=含税销售额÷1.09,销项税额=含税销售额-不含税销售额。
2. 3%专票:发票金额=价税合计÷1.03;符合农产品扣除规定时,进项税额=发票金额×9%。
3. 9%专票:进项税额=价税合计÷1.09×9%。
4. 农产品收购/销售发票:进项税额=票面买价×9%。采购入账成本=实际支付金额-可抵扣进项税额。
5. 应纳增值税为负时,本工具按本期应纳0元、差额列为留抵税额;不模拟留抵退税。
6. 企业所得税以“销售不含税收入-采购入账成本-其他可扣除费用-附加税费-印花税”为简化应纳税所得额。亏损时所得税为0。
7. 小型微利企业的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默认按50%减征;页面只用于估算,实际以企业资格、合同、发票及申报数据为准。